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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狠抓学生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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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开餐质量综合治理的意见       ★★★

关于学生开餐质量综合治理的意见
澧教字〔2010〕5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9 14:41:1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开餐管理,努力提高学生饭菜质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全县各中小学遵照执行。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学生开餐质量管理的认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在校生活时间长,开餐质量直接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学生一生的成长。学生开餐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影响教育形象。各中小学校要把提高学生开餐质量当作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大事来抓,创造优良条件,强化管理,优质服务,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二、不断完善学生食堂开餐条件

学生食堂必须具备学生集体开餐条件,才能组织学生搭餐。要有足够储藏间、粗处理间、切配间、作坊、配餐间、消毒间、更衣间和够用的开餐场所;要有冰箱或冰柜;要有纱窗、纱门、纱柜;要有防鼠防蝇和消毒设备;要备有足量的灭火器;要有活水洗碗设施;要搞好节能减排和污水处理。

为学生便利就餐提供条件。学生多的学校要分低、中、高年级窗口分发饭菜,县直中学可分不同价格层次窗口购买饭菜,要为少数民族学生和残疾儿童开餐提供方便,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吃上满意饭菜。

三、全面落实学生食堂管理常规

加强后勤服务管理人员和后勤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学生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

学生开餐要注意营养结构,做到荤素搭配、咸淡搭配和品种变换。早餐花色品种不少于2个,干菜(咸菜)不少于1个;中、晚餐每餐保证一个荤菜、一个素菜、一个咸菜或汤菜。严格落实周菜谱计划制度、日菜谱公示制度。

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要求多人参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实物采购至少要有证明人、经手人、审批人等三方签字方能入帐。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索取有资质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单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安排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负责仓储工作,建立进出货台帐。

学校食堂必须严把安全、卫生关,明确安全、卫生责任人。要组织购买各类新鲜蔬菜和食品,对不合格的蔬菜、食品、干菜和过期、霉变的食品等,不得采购。所有的蔬菜、干菜、食品在下锅前要认真清洗,仔细检查并留样。饭菜要精心制作,注意保质、保温、保洁,有专人看管,落实首尝制和留样管理。学生开餐实行分餐制,严禁吃桌席餐。学生食堂严禁私人承包。

加强食堂用工管理。食堂工友按比例聘请,按就餐学生每百名配备一个,工友工资按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支付。

四、加强对学生食堂的财务管理与核算

学生在校开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学生搭餐。不得用改变常规作息时间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搭餐。学校不得按学生搭餐人数计发班主任补助,不得将学生搭餐人数列入班级工作考核内容。严禁搭餐人数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加强学生伙食费管理。学生伙食费按月收取,按餐计算,每月结算一次。学校不得按期或跨期预收伙食费,个别特殊情况,由学生家长与班主任商定,并报学校批准。

学校要建立学生食堂专帐。按大米、面粉、食油、肉类、蔬菜类、佐料、燃料、水电、添置维修、人员工资、采购运费等分别设立科目,单独核算,一月一结算,一月一公布。学生食堂坚持“保本不盈利”原则。伙食费实行综合毛利率和最高限额双重控制。综合毛利率不得超过25%,主要用于食堂人员工资、水电、维修添置等费用。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毛利率=(伙食费收入÷原辅材料及燃料成本-1)×100%。义务教育学校伙食费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天不超过10元。

教职员工取消桌席制,实行购票买餐制,提倡教职员工与学生同餐。教师食堂单独核算,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用。加强学生伙食费支出管理,严禁在学生伙食费中报销与学生开餐无关的条据,严禁用学生伙食费发放教职工福利。

五、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局成立学生食堂开餐质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赵传柏同志任组长,戴作则、刘士斌、陈悦同志任副组长,余习海、黄生军、杨浩、赵明华、韩先贵、皮红岩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习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学生开餐质量管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安排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教育局把加强学生开餐管理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勤管办和审计室开展定期和日常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县。超过毛利率的,利润坚决退还给学生。对违反上述规定、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年一月二十六日

文章录入:郭连    责任编辑:郭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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