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澧教通〔2010〕11号
澧县教育局 澧县体育局
关于举办2010年全县中小学生田径、球类
运动会的通知
县直各中学,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学、九澧实验学校、一完小:
经县教育局、县体育局研究决定,全县2010年中小学生田径、球类运动会将于4月下旬在澧县一中举行。现将《澧县2010年中小学生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赛出好成绩。
附件: 1、澧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澧县高中组篮球竞赛规程
3、澧县中小学生排球竞赛规程
4、澧县中小学生田径竞赛规程
5、澧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程
澧县教育局 澧县体育局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澧县2010年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
规 程 总 则
一、主办单位
澧县教育局 澧县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
澧县一中 澧县一完小
三、比赛日期、地点
1、比赛时间:2010年4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澧县一中 澧县一完小
四、组团规定
县直各中学、城关中学、九澧实验学校、一完小单独组团,各乡镇中学以乡镇为单位组团。县直中学、城关中学、一完小由分管体育工作的副校长任团长,各乡镇中学由校长任团长。
五、参赛办法
1、组别及参赛项目:
|
组 别 |
项 目 |
参赛单位 |
|
县中组 |
田径 篮球 乒乓球 |
一至六中 职专 |
|
初中组 |
田径 排球 乒乓球 |
各乡镇中学 城关中学
九澧实验学校 |
|
小学组 |
田径 排球 乒乓球 |
各乡镇小学 一完小、
九澧实验学校 |
2、运动员必须凭参赛证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籍在读学生或本单位送往省、市、县体校的在籍体尖生。
2、严格检查运动员资格,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该学校运动会成绩记零分并通报全县,同时取消单位年终岗评体育部分的全部记分。
3、外县(市)转进我县的体尖生,需在基教股注册六个月以上方可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2、各项目竞赛具体办法,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八、计分办法及名次确定
1、田径按团体总分:
县直高中组取前三名;乡镇初中组、小学组各取前八名。
2、球类分男、女队:
县直高中组取前三名;乡镇初中组、小学组各取前八名。
3、田径单项取前六名,不足六人(队)减一取录,并按9、7、5、3、2、1计分,乒乓球以田径单项形式计入田径团体总分。
4、代表团田径比赛最终排名时,如遇总分相等则破市纪录人次多者名次列前;如破市纪录人次相等则破县纪录人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获单项第一名人次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优胜单位由大会组委会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锦旗。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各项目按下发的统一报名单详细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4月15日—18日报送教育局体艺股。
2、报到。各代表团在开赛前一天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教育局、体育局领导及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体艺股负责人组成。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12个,优秀教练奖10名,每个代表团评选优秀男女运动员各2名,由大会组委会予以表彰。
十二、裁判员的抽调
各项目骨干裁判员由大会点名抽调,其他裁判员在各单位抽调,所抽调的裁判员必须是体育专业毕业的从事体育教师工作的人员。具体名额为:一中、二中、六中、城关中学、一完小各4人,三中、四中、职专各3人,澧阳镇及所辖小学10人,梦溪、雷公塔、大堰垱、金罗、小渡口、官垸、涔南、澧澹、澧南、澧东、大坪、张公庙、永丰中学各2人,九澧实验学校4人,其他乡镇中学各1人。点名抽调的裁判于4月23日赶到县教育局体艺股报到,其他抽调的裁判4月24日上午9点前赶到澧县一中教研中心四楼会议室报到。
十三、经费
1、排球赛第一阶段(分区赛),各中学分别按比例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缴纳参赛费比例:学生数在400人以下的单位800元;400—600人的单位1200元;600—800人的单位1600元;800人以上的单位2000元。所收费用一半用于分区赛,另一半平均分给出线球队。
2、抽调赴县的裁判工作人员,餐宿由县教育局解决,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各代表团参赛除排球队分区赛补助费外,其它经费自理。
十四、安全卫生
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运动会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要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专门安全卫生教育,明确专人抓安全卫生工作,确保运动会交通、住宿、开餐和比赛等各环节的安全。
十五、其他要求
1、各代表团团长参加开幕式要着浅色服装。
2、抽调的裁判和其他人员的服装、鞋、口哨、跑表自带。
3、各代表团服装要统一,自备队旗一面(2×3米)颜色不限,旗杆由澧县一中提供。
4、各代表团来县比赛的食宿地点自行安排,餐宿地点报教育局保健所。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修改补充。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附件2
澧县2010年高中组篮球比赛规程
一、参加办法
1、各单位报男、女各一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2、运动员资格审查见《总则》规定。
二、竞赛办法
1、采用大循环的比赛办法进行。
2、各队胜一场记2分,负一场计1分,弃权计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二队积分相等,则按其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如遇三队和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他们之间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比率大者名次列前。
3、执行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4、各队要备深浅比赛服各一套,上衣前后按要求尺寸印有4到13的号码。
三、计分、奖励办法、经费及其它规定按《总则》规定执行。
附件3
澧县2010年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参加办法
1、第一阶段:乡镇中小学生排球分区赛,具体安排见下表。
|
赛 区 |
承办单位 |
参赛单位 |
比赛时间 |
|
码头片 |
杨家坊乡中学 |
码头铺镇中学、洞市乡中学、杨家坊乡中学、方石坪镇中学 |
4
月
5
日
至
4
月
15
日 |
|
甘溪片 |
火连坡镇中学 |
甘溪滩镇中学、闸口乡中学、火连坡镇中学、太青乡中学 |
|
梦溪片 |
梦溪镇中学 |
梦溪镇中学、雷公塔镇中学、复兴厂镇中学、双龙乡中学、宜万乡中学、盐井镇中学 |
|
垱市片 |
王家厂镇中学 |
大堰当镇中学、中武乡中学、金罗镇中学、车溪乡中学、王家厂镇中学 |
|
红湖片 |
永丰乡中学 |
小渡口镇中学、九垸乡中学、官垸乡中学、如东乡中学、永丰乡中学 |
|
澧阳片 |
澧东乡中学 |
澧东乡中学、澧澹乡中学、涔南乡中学、大坪乡中学 |
|
张公庙镇中学 |
九澧实验学校、张公庙镇中学、澧南镇中学、道河乡中学 |
①澧阳镇中小学、城关中学、一完小男、女队直接参加总决赛。
②分区赛于4月15日前完成。秩序册、成绩册交县教育局体艺股。
2、第二阶段:各赛区各组别的冠军队赴县参加总决赛。参加总决赛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3、运动员资格审查按《总则》规定执行。
二、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抽签分组单循环制与同名次决赛的办法进行。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胜一场计2分,负一场计1分,弃权计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比较C值、Z值,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2、网高:小学男、女子 2.00M
中学女子 2.10M
中学男子 2.30M
3、执行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三、计分、奖励办法、经费及其它规定按《总则》规定执行。
附件4
澧县2010年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高中组限报男、女各8人,初中组、小学组分别限报男、女各5人,教练2人,领队1人。(乒乓球队员除外)
二、竞赛办法
1、竞赛项目
|
项 目 |
高中组 |
初中组 |
小学组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00M |
√ |
√ |
√ |
√ |
√ |
√ |
|
200M |
√ |
√ |
√ |
√ |
√ |
√ |
|
400M |
√ |
√ |
√ |
√ |
√ |
√ |
|
800M |
√ |
√ |
√ |
√ |
√ |
√ |
|
1500M |
√ |
√ |
√ |
√ |
√ |
/ |
|
3000M |
√ |
√ |
√ |
/ |
/ |
/ |
|
5000M |
√ |
/ |
/ |
/ |
/ |
/ |
|
100米栏 |
/ |
栏高0.84M栏距8.50M |
/ |
栏高0.84M
栏距8.50M |
/ |
/ |
|
110米栏 |
栏高1M
栏距8.90M |
/ |
栏高0.914M
栏距8.70M |
/ |
/ |
/ |
|
400米栏 |
栏高0.84 M
栏距35 M |
栏高0.76 M
栏距35 M |
栏高0.84M栏距35M |
栏高0.762M栏距35M |
/ |
/ |
|
4×100M |
√ |
√ |
√ |
√ |
√ |
√ |
|
跳高 |
√ |
√ |
√ |
√ |
√ |
√ |
|
跳远 |
√ |
√ |
√ |
√ |
√ |
√ |
|
三级跳远 |
√ |
√ |
√ |
√ |
/ |
/ |
|
铅球 |
6kg |
4 kg |
5 kg |
4 kg |
垒球 |
垒球 |
|
铁饼 |
1.5 kg |
1 kg |
1 kg |
1 kg |
/ |
/ |
|
标枪 |
700g |
600g |
600g |
500g |
/ |
/ |
注:“/”表示不属于表内相应级别男、女的比赛项目。
2、报项规定:高中组每人限报二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初中组、小学组每人可报三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
3、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三、计分、奖励办法、经费及其它规定按《总则》规定执行。
附件5
澧县2010年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竞 赛规 程
一、参加办法
报名人数:高中组男女各2人,教练1人;初中组、小学组分别限报男、女各1人,教练1人。
二、竞赛办法
1、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高中组采取分组淘汰法,取出最后男、女各前5名。
3、初中组、小学组采取分组淘汰的办法,赛出各组别的前8名。
三、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四、计分办法:按1—8名记9、8、7、6、5、4、3、2分,该分纳入田径团体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