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留守子女”的成长
中武乡中学 胡习银 张儒林
中国的改革潮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打工潮,同时也生发出特殊的少儿群体——“留守子女”。最近,我们对本校的这一群体进行了调查,结果呈现“二多一少”的态势,即留守子女人数多,占农村中小学学生的55.5%;委托监护人祖辈多,父母外出打工的农村中小学生达58%,主要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表现、成绩双优的少,仅占留守子女的13.8%。这种打工潮直接导致了“留守子女”的“家教抛荒”现象,留守子女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
临时监护,“留守子女”凸现行为偏差。留守子女大都由祖辈监护。因远离父母,他们面对复杂的社会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一方面,自卑心理加剧,性格出现抑郁,为人处事孤僻;另一方面,产生憎恨、仇视的畸形心态,有的甚至出现暴力倾向和轻生的念头。这对他们成年后的人格和社会适应能力将产生消极的影响。
情感缺失,“留守子女”出现亲情饥渴。在调查的留守子女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时间最长的达8年之久,其监管人因精力、知识等原因,他们对待孩子的态度有的迁就放任,有的十分冷淡。 64%的监护人“从不与孩子谈心”, 65%的留守子女“不愿与监护人沟通”。其实,很多学生渴望父母关心、渴望亲情,在问卷调查表上他们写到:“每天想父母,常常掉眼泪”,“希望能像别的孩子一样有父母的呵护。”
学习困难,“留守子女”成为辍学新族。“留守子女”与祖辈监护人年龄悬殊,认知代沟、心理代沟较为明显。监护人想辅导孩子学习心有余而力不足,因而普遍存在重吃穿、轻情感,重身体、轻心理的现象,导致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表现偏差,久而久之,便产生了厌学、弃学、逃学的念头。调查表明,不少“留守子女”因学习跟不上而成为辍学新族。
现阶段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子女”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对于他们的教育、监管,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密切协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探索农村办学新模式。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学校应结合乡情、村情开办寄宿制学校,更多地承担监管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让“留守子女”受到更多的关爱和监管,为他们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另外,亦可试行“合同家长制”,在家长、学生与学校教师3方自愿的情况下,教师与外出务工的家长签订监护、教育、管理孩子的协议。中武中心学校的李建珍老师与3位家长签订了“代管家长”合同书,3年来,3个孩子能健康成长,就是一个范例。
要使“留守子女”在外打工的父母安心,在家读书的子女用心,实现真正意义的双赢,必须织密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网络。一是建立“留守子女”档案,给予特殊关爱。学校应建立“留守子女”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长务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要全面掌握“留守子女”的情况,及时观察和记录每个学生的表现。同时建立“留守子女”信息交流卡和日常表现台账,将孩子每周表现及时反馈给监护人,便于双方时刻掌握学生各方面的动态以防患于未然。二是提高监护人的素质。外出务工的父母应选择能力较强、精力较旺、威信较高、素质较好的监护人照顾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家长学校要为监护人开设系列讲座,指导他们 “赏识孩子”、“教育孩子”,指导他们开展家庭活动。只有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水平提高了,“留守子女”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三是构建教育监护体系,促进道德社区化。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留守子女”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开展情感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教师要实行角色的转换,既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也要做严父慈母;既要教育他们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活,还要让他们体验班级、学校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基层行政和职能部门要为优化学生成长环境服好务,加强学校周边的环境治理,清除精神垃圾,给孩子们留下一片明净的天地。
总之,“留守子女”问题关系着我国未来的健康发展,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和成长共同努力吧! |